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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18年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TI杯)的通知
2018-04-26 13:35     (点击: )

日前,天津市教委下发《市教委关于举办2018年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TI杯)的通知》,决定举办2018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TI杯)。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学生参加2018年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TI)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赛组织

学校成立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领导小组与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前的准备、竞赛中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和赛后总结等工作。

二、 竞赛报名

1.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高职学生可以报名参赛。

2. 报名须以部门为单位、以参赛队形式进行,每队须由3名学生组成,设1名指导教师。

3. 各教学单位参赛队数限制: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限22队、电子工程学院20队、工程实训中心限24队,信息技术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各限2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限4队。

4. 各单位须在5月14日下班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报到教务处实训科并上传电子版,同时登录学校学科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备案登记。

三、 竞赛安排

1.   2018年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时间为7月20日(星期五)8:00至23日(星期一)20:00。

2.   7月24日报送竞赛作品,要求每队至少一人随行。

3.   7月25日至28日,竞赛作品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其它事项

1.   报名成功后,各参赛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参赛队员进行培训与指导。

2.   赛期内,各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竞赛题目的各项要求,不得与他人商量和交流,任何教师不得介入;学生可以离开赛场查阅各种有关资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用餐和休息。竞赛中如发现有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题等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3.   本次竞赛对同一学校同等级获奖数目设置限制:同一题目一等奖不多于3名,二等奖不多于4名,三等奖数量不限。

4.   本次竞赛各教学单位的成绩将作为下次参赛队数的依据。

 

                                                       

 

附件【2018年天津市电子设计竞赛(TI杯)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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