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卓越职教师资实验班学生选拔办法》(津职师大教发〔2018〕28号)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津职师大教发〔2018〕29号)文件要求和本学期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决定组建第八届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现就学生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班情况
本届共组建卓越师资培养实验班4个,实验班基本情况如下表:
班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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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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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班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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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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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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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师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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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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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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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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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高本理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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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师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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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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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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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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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技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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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师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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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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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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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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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技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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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师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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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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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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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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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技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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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进入卓越师资培养实验班学习的学生学籍将转入该班所属专业,毕业时取得该专业的毕业证书(类似于转专业)。
二、选拔对象
凡热爱职业教育、立志成为优秀职教师资且学习成绩优秀、入学时为理科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电类实验班:自师1701班主要从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选拔高中生源的学生,其它学院学生根据条件自愿报名。
自师1711班主要从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选拔技本生源的学生,其它学院学生根据条件自愿报名。
2.机类实验班:机师1711班主要从机械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选拔技本生源的学生,其它学院学生根据条件自愿报名。
3.汽车类实验班:汽师1711班主要从汽车与交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选拔技本生源的学生,其它学院学生根据条件自愿报名。
三、选拔标准
依据我校《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卓越职教师资实验班学生选拔办法》(津职师大教发〔2018〕28号)的文件规定,选拔标准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职业教育,有志从事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综合素质优秀;
3.学习勤奋,基础扎实,在校成绩优良,高考成绩优良;
4.选拔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优秀;
5.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6.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性格开朗,爱好广泛,应变能力强,善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7.思维敏捷,积极实践,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8.仪表端庄,男生身高在1.6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在1.55米及以上。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截止到6月12日下午17:00
学生依据选拔标准和条件自愿报名。报名学生需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卓越师资”版块中下载),并提交给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根据选拔标准进行初选,初选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将“申请表”、“学生在校成绩单”、“卓越职教师资班选拔报名汇总表”一起报送开设学院,经开设学院审核、汇总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公布参加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
2.综合测评:6月19日晚上
已通过初选的学生,准予参加教师综合素养测评。教师综合素养测评主要包括人文社科领域、科学技术领域常识性知识(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教师综合素养测评由职业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命题、阅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由教务处组织教师综合素养测评,具体测评考试安排另行通知。教师综合素养测评成绩单报送学校领导组审核后由教务处公布参加面试名单。
3.面试:6月23日、6月24日
实验班所在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入围学生进行面试,并确定面试优秀者名单。
4.录取:
电类、汽车类实验班依照面试成绩50%、学分绩30%、综合测评20%计入总成绩;机类实验班依照面试成绩50%、学分绩20%、入校技能复试成绩20%、综合测评10%计入总成绩,如学生无技能复试成绩则依照面试成绩50%、学分绩30%、综合测评20%计入总成绩;技能竞赛获奖者可酌情加分。总成绩计算无误后向全校公布。
按照学生的总成绩排名。待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对所有期末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学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每班前30名学生录取。凡录取后不足20名学生的实验班当年不予开班。
教务处向全校公示实验班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学生于2018年9月进入实验班学习。
凡报名参加实验班生源选拔的学生若放弃进入实验班,需在学校公布实验班学生选拔成绩文件之日起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放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申请表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卓越职教师资班选拔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