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概况 | 党建栏目 | 管理文件 | 招生信息 | 教学名师 | 师范教育 | 下载专区 |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与通知>>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9-27 10:30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822)文件精神和天津市教委的要求,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60周年,总结、展示60年来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取得的经验和成就,促进《汉语拼音方案》在新时代的应用与发展,我校决定组织全校师生参加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组织的“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在读学生。

 

二、申报名额

 

每个学院需报送1篇以上

 

三、作品要求:

 

1.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最多投两篇。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100字以内个人简介和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征文设置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大学生组、教师组、社会组5个组别。投稿时请注明所属组别。

 

投稿方式为邮件投稿。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投稿+组别”。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见附件)

 

四、提交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文件精神和申报名额,鼓励师生积极投稿,并将师生作品电子版收齐后,于1126日前统一发送至教务处张洋老师指定邮箱,邮箱地址:79174901@qq.com,联系电话:28116979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8927  

附件【处发〔2018〕177号附件.pd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18年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机器人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我校2018年首届机器人竞技赛获奖结果的通知
关闭窗口
热点关注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10    津ICP备05003099号 津教备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