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18〕35号)文件规定和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
1.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7年的一年期、一年半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 结题要求
申请结题的项目需在2018年12月3日17:00前完成项目所属单位结题评审并提交到学校,具体要求为:通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录入项目成果、提交结题报告,同时将成果支持材料扫描成PDF文档与WORD版的项目结题报告压缩成一个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三、 其它说明
1.2017年立项的二年期项目及2018年立项的项目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2.按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18〕35号)文件规定,2016年的二年期项目、2017年项目申请延期且被批准到2018年12月初的在本次必须结题,如无法结题将予以撤项。
3.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项目可以提出项目中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予以中止。
4.学校予以撤消的项目,取消其成员再次参与项目资格,取消其指导教师三年指导项目资格。
5.项目中止申请表、结题报告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