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实践教学时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践课程调倒课程序
实践课程调倒课需按要求填写“教师调(倒)课登记表”,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践课程特点制定相应表格,需报教务处备案。
二、严格实训课程教学时间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实训课程教学时间作如下安排:
正常班1(周二下午不排课):
8:00- 9:30,10:00-11:30;
13:30-14:30,15:00-16:00;
正常班2(周二、周五下午不排课):
8:00- 9:30,10:00-11:30;
13:30-14:30,15:00-16:30;
如果因场地紧张,可以采用隔周轮流上下午倒班形式。
上下午倒班的上午班:
8:00- 9:30,9:45-11:30;12:00-14:00;
上下午倒班的下午班(周二下午不排课):
14:00-15:30,15:45-17:00;17:30-20:00;
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训安排,采用不同时间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加强实训课程开课前的信息沟通
实践课程教学由本学院承担的,学院应在学期初将课程安排通知学生,并在开课前一周提醒学生,确保正常教学。
实践课程教学由工程实训中心承担的,工程实训中心应在学期初将课程安排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将课程安排(包括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以及任课教师等)通知学生,并在开课前一周提醒学生,确保正常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