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及有关部门:
机检0402班李伟在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和重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仍达30学分及以上。
根据《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则(修订)》第四十四条中第一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30学分及以上者,编至下一年级继续学习(简称下编级)。”的规定,决定李伟同学下编级。
下编级学生情况:
李伟(机检0402),不及格科目:电工技术、工程力学2-1、工程力学2-2、机械设计基础2-1、机械制造基础、计算机基础(C语言)、数控加工技能训练、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政治经济学,所缺学分:36,编入班级:机检0511
请机械工程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并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实行教师助学制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津工师教发(2005)4号)”的文件规定,做好下编级学生的助学(导学)工作。对下编级学生及时通知其家长,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工作。
下编级学生在4月22日至4月23日内到所在部和教务处办理下编级手续,逾期不办理按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