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学科专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学科竞赛”)工作安排,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津职师大发〔2022〕4号)文件规定,学校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科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奖励范围:在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参加学校认可的校外学科竞赛,获得奖励并在赛前完成学科竞赛管理系统备案的我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学科竞赛奖励根据获奖等级核准。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获奖只奖励一次;同一竞赛获奖只奖励一次。
3.竞赛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金额以参加比赛的获奖作品(或参赛团队)为单位核准;团队获奖按证书(或奖励文件)上成员人数均分奖金(若有成员放弃,不重新分配)。政府或竞赛组委会已经颁发奖金的,学校不再重复奖励,奖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参加全国竞赛赛区竞赛、多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举办的竞赛、协会或企业等举办的全国性竞赛,奖励按省部级核准。
5.学科竞赛奖励将以学校学科竞赛管理系统中录入的“项目成果”及其对应上传的获奖证书为依据进行审核,若申请阶段还未取得获奖证书,可提供竞赛组委会发布的加盖公章的获奖名单等其他权威性证明文件。
6.符合条件学生可到学籍所在学院,按照学院具体要求进行申报;申报结果由学院负责汇总后报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