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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2-27 11:13     (点击: )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18〕35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团队合作,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管理,积极组织申报。

二、申报体系

大创项目继续实施国家、天津市、学校三级体系。学生需按要求申报校级项目;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学生填报材料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院级评审项目进行校审,优秀项目予以立项;从批准立项的校级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推荐为市级项目。

三、项目经费

1.校级大创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0.2万元/项,市级项目资助额度、国家级项目资助额度根据天津市文件确定。

2.项目经费由学生使用和管理,指导教师负责监督。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即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低年级(四年制大二及以下、五年制大三及以下)学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无不及格科目。

2.每个申报项目需配备1-2名指导教师,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须有一名具有创业或企业(行业)实践经历。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3.申报项目的执行期限分一年期、二年期两种,从每年5月1日开始执行。

4.申报的项目不能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如已经取得知识产权的,须签订有关成果使用或转让协议。

5.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项,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将不再允许参与大创项目。严禁将已立项的项目更改后再次申报。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2019年我校继续通过网络平台上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http://202.113.245.30/cxxl/index.aspx)”进行大创项目申报,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前组织学生完成网上申报及院级审核工作。

联系人:穆秋阳,彭友     联系电话:8818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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