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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10-25 16:49     (点击: )

 

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18〕35号)文件规定和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按照《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9年批准立项的且项目实施周期是一年的项目;

2018年批准立项的且没有进行过中期检查或检查未过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范围

2017年批准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018年批准立项且项目周期是一年的大创项目。

二、工作形式

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采用线上提交、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中期检查

1.检查内容包括:

(1)按照项目认定书中的项目进度安排,项目从立项到现阶段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后期主要研究任务、进度安排。

(3)附件中是否上传中期检查报告。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项目研究工作因故停止的;

(3)未取得任何阶段性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

(4)附件中未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的;

(5)指导教师或教学单位审核意见与中期报告不符的。

3.教学单位中期检查审核完成时间:2019年11月11日。

(二)结题验收

1.申请结题的项目需符合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其中国家级、天津市级项目须先提交项目成果且通过审核方能提交结题报告。

2.项目成果支撑材料需扫描成PDF文档在相关成果处作为附件上传(如多个文档可压缩后上传)。

3.提交结题报告时需同时将word版结题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4.申请结题的项目需在2019年11月18日前完成项目所属单位结题评审并提交到学校。

5.2019年上半年发文提醒的进度滞后的20项项目,本次必须提交结题申请,否则将予以撤项。

6.2018年立项的二年期项目及2019年立项的项目均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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