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18〕35号)文件规定和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8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
1.2015年、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7年的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 结题要求
申请结题的项目需在2018年5月31日前,通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录入项目成果并提交结题报告,同时将成果支持材料扫描成PDF文档与WORD版的项目结题报告(填写到第五项即可)压缩成一个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三、 其它说明
1. 申请结题的项目需在2018年6月8日以学院为单位上交项目经费本。
2. 2017年立项的二年期项目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3. 按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18〕35号)文件规定,2015年项目、2016年的一年期项目本次必须结题,如无法结题将予以撤项;2016年的二年期项目、2017年的一年期项目可以申请延期0.5-1年,但已经申请过一次延期的不在此范围。
4. 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项目可以提出项目终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予以撤项。
5. 学校予以撤消的项目,取消其成员再次参与项目资格,取消其指导教师三年指导项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