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本学期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决定组建第五届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现就学生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班情况
(一)本届共组建卓越师资培养实验班3个,实验班基本情况如下表:
班级名称 |
计划人数 |
实验班类型 |
所属专业 |
生源要求 |
自师1401 |
30 |
电类 |
自动化 |
2014级高本理科学生 |
机师1411 |
30 |
机类 |
机械工艺技术 |
2014级技本学生 |
汽师1411 |
30 |
汽车类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
2014级技本学生 |
(二)原有卓越资培养实验班汽师1311班计划增补部分学生,该班情况如下表:
班级名称 |
计划增补人数 |
实验班类型 |
所属专业 |
生源要求 |
汽师1311 |
9 |
汽车类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
2013级技本学生 |
选拔进入卓越师资培养实验班学习的学生学籍将转入该班所属专业,毕业时取得该专业的毕业证书(类似于转专业)。
二、选拔对象
凡热爱职业教育、立志成为优秀职教师资且具备良好学习习惯与能力、入学时为理科生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电类实验班:自师1401班主要从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选拔适合的学生,其它学院学生根据条件自愿报名。
2.机类实验班:机师1411班主要从机械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选拔适合的学生,其它学院学生根据条件自愿报名。
3.汽车类实验班:汽师1411班主要从汽车与交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选拔适合的学生,其它学院学生根据条件自愿报名。汽师1311班主要从汽车与交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选拔适合的学生。
三、选拔标准
依据我校《关于我校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生源选拔的意见》(津职师大教发〔2011〕2号)的文件规定,选拔标准如下:
1.热爱职业教育,有志从事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综合素质优秀;
3.学习勤奋,基础扎实,高考成绩良好,大学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及格;
4.选拔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优秀;
5.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6.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性格开朗,爱好广泛,应变能力强,善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7.思维敏捷,积极实践,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8.仪表端庄,原则上男生身高在1.6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在1.55米及以上。
三、选拔程序
1.报名:截止到6月19日下午17:00
学生依据选拔标准和条件自愿报名。报名学生需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卓越师资”版块中下载),并提交给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根据选拔标准进行初选,初选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将“申请表”、“学生在校成绩单”、“卓越职教师资班选拔报名汇总表”一起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公布参加综合测评。
2.综合测评:6月27日、6月28日
已通过初选的学生,准予参加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包括职业个性测评和思维能力测试,由职教学院负责组织命题、阅卷和成绩汇总工作,教务处组织测评及时间安排。综合测评成绩单报送学校领导组审核后由教务处公布参加面试名单。
3.面试:7月4日、7月5日
实验班所在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对入围面试学生进行面试。
4.录取:
电类、汽车类实验班依照面试成绩50%、学分绩30%、综合测评20%计入总成绩;机类实验班依照面试成绩50%、学分绩20%、入校技能复试成绩20%、综合测评10%计入总成绩,如学生无技能复试成绩则依照面试成绩50%、学分绩30%、综合测评20%计入总成绩;技能竞赛获奖者可酌情加分。总成绩计算无误后向全校公布。
按照学生的总成绩排名。待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对所有期末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学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每班前30名学生录取。
汽师1311班增补录取的学生,原汽车学院的学生可直接随班上课,原机械学院的学生需在后续教学环节中补修未修的课程。
学校领导组和实验班工作组共同确定实验班学生名单,并向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学生于2015年9月进入实验班学习。
根据实验班组建工作的不同阶段,教务处将出台综合测评方案和面试方案。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