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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英语学位考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5-07-01 作者: 点击:

全体毕业生:
    鉴于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改革出现变化,经院学士学位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2005届毕业生中,因英语未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学生,学院组织一次英语等级水平相当的考试(高本、高职升本、三校本参加四级、技本参加三级),考试成绩达到授予学位标准者,可补授予学士学位。
    考试时间为2005年7月15日下午2:00-4:00,学生可自愿申请报名参加,欲参加学位考试的同学请于7月3日前到所在系报名,各系于7月5日将报名明细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逾期不再办理。
 
 

电话:022-88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