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喜迎十九大,确保安全稳定”专治行动工作方案》,防范发生实践教学安全事故,确保实践教学及场所安全,教务处决定于26日至29日组织开展国庆节前实践教学场所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要求和目标
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全覆盖、无死角、查重点、重实效”原则,认真检查,坚决整改,确保安全。
二、自查范围和重点
1.落实实践教学场所安全教学责任制。
2.检查有无安全隐患,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重点检查实践教学场所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保管与使用,是否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
4.检查实验室气体钢瓶使用保管情况。
5.检查实践教学场所用电安全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自查要严格认真,切忌走过场。
2.各教学单位要在9月27日下班前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追责清单”加盖公章后报到教务处实训实验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