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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4-09 作者: 点击: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津教委高〔2018〕7号)文件精神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18〕35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团队合作,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管理,积极组织申报。

二、 继续实施国家、天津市、学校三级大创计划体系。学生可以申报校级项目、市级项目;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学生填写申报材料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排序(校级、市级分别排序);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优秀项目予以立项;从申报的市级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推荐为市级项目;从市级推荐项目中遴选出优秀项目作为拟推荐的国家级项目。

三、 校级大创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0.2万元/项,市级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平均1万元/项,国家级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平均2万元/项。

四、 项目申请人即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低年级(四年制大二及以下、五年制大三及以下)学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无不及格科目。

五、 每个申报项目需配备1-2名指导教师,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须有一名具有创业或企业(行业)实践经历。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大创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六、 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项,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将不再允许参与大创项目。严禁将已立项的项目更改后再次申报。

七、 大创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发表论著时应进行标注并注明项目编号,其中校级项目标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国家级和市级项目标注“国家级(天津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八、 2018年我校继续采用网络平台填报的方式进行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8年4月22日(星期日)前组织学生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工作。

网址:http://202.113.245.30/cxxl/index.aspx。

联系人:彭友            联系电话:88181552

 

                                                     

 

电话:022-88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