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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1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5-15 作者: 点击:

2019年5月14日,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组委会发布《二〇一九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TI杯)报名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学生参加201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赛组织

1.  学校成立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竞赛前的准备、竞赛中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和赛后总结等工作。

2. 学校在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工程实训中心、高等职业教育部设立分赛场,以“半封闭,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比赛。

二、 竞赛报名

1.报名资格: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高职学生。

2.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组织学生以参赛队为单位,在5月20日13:00前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202.113.245.30/xkjs/index.aspx)报名。每队须由3名学生组成,可设1名指导教师。

3.各参赛单位须在5月20日17:00班将核对后的报名表加盖公章反馈给教务处实训科。

4.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工程实训中心各限18队,信息技术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各限2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限4队;学校根据往届成绩统筹安排机动名额。

三、 竞赛安排

1.  201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时间为8月7日(星期三)8:00至10日(星期六)20:00。

2.  8月11日报送竞赛作品,要求每队至少一人随行。

3.  竞赛作品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其它事项

1.  各参赛部门要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竞赛期间具体事宜。

2.  报名成功后,各参赛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参赛队员进行培训与指导。

3.  竞赛期间,各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竞赛题目的各项要求,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人员必须回避。竞赛中如发现有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题等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4.  评审测试时,除题目特殊要求以外,参赛队的个人计算机、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带入测试现场(实际制作实物中凡需软件编程的芯片必须事先下载脱机工作)。

5.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电话:022-88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