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教委下发《市教委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TI杯)的通知》,决定举办201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TI杯)。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学生参加201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赛组织
学校成立竞赛领导小组与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前的准备、竞赛中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和赛后总结等工作。
学校在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工程实训中心、高等职业教育部设立分赛场,以“半封闭,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比赛。
二、 竞赛报名
1.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高职学生可以报名参赛。
2. 报名须以部门为单位、以参赛队形式进行,每队须由3名学生组成,可设1名指导教师。
3. 根据我校《关于举办2016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津职师大教务处发〔2016〕149号)文件规定,参加我校2016年电子设计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各队将直接代表我校参加201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比赛,须提交书面说明并由所在单位补齐人员。
4. 除上述人员外,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选拔人员报名参赛,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工程实训中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各限4队,信息技术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各限2队。
5. 各部门须在5月15日下班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报到教务处实训科,同时上传电子版和学生参加竞赛备案登记表。
三、 竞赛安排
1. 201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时间为8月9日(星期三)8:00至12日(星期六)20:00。
2. 8月13日报送竞赛作品,要求每队至少一人随行。
3. 8月14日至17日,竞赛作品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8月21日8:00至15:00,天津赛区上报全国的优秀参赛队在天津大学进行集中封闭综合测评,测评试题在全国赛事组委会下载,器件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其它事项
1. 各参赛部门要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竞赛期间具体事宜。
2. 报名成功后,各参赛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参赛队员进行培训与指导。
3. 赛期内,各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竞赛题目的各项要求,不得与他人商量和交流,任何教师不得介入;学生可以离开赛场查阅各种有关资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用餐和休息。竞赛中如发现有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题等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4. 评审测试时,参赛队的个人电脑、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带入测试现场(实际制作实物中凡需软件编程的芯片必须事先下载脱机工作),竞赛实物制作所使用的“单片机最小系统板”仅可以含单片机芯片、键盘与显示装置、存储器、A/D、D/A,否则会被消测试资格。
5. 本次竞赛对同一学校同等级获奖数目设置限制:同一题目一等奖不多于3名,二等奖不多于4名,三等奖数量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