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协商,我校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将于4月底之前完成。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1.校本部2012级技校生源学生(五年制)和2013级高中生源学生(四年制)可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2.高职部2014级学生可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3.参加过普通话测试但成绩没有达到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在校生可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4.本校教师可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二、工作安排
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
1.报名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月14日下午16:00。
2.缴费时间:1月15~16日,每天8:00~11:30,13:30~16:00。
3.报名材料报送要求:报名材料包括统一报名表(毕业生单独做一张表)、普通话缴费明细表(汇总表)、学生电子照片文件夹。三项材料均以电子文档形式于1月16日下午16:00前报送师范能力建设科。
4.培训时间:3月21~22日、3月28~29日、4月11~12日,培训分两个批次进行,每个批次培训3天。上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测试时间:4月19日全天。
三、缴纳费用
1.缴费款项:依据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关于天津市高等院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实施办法》(津语测〔2012〕12 号)要求,培训与测试需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培训费105元/人,测试费25元/人(教师测试费50元/人,补考学生测试费50元/人),教材费35元/人,共165元/人(教师共190元/人)。
2.缴费程序:缴费以班级为单位,于1月15~16日每天8:00~11:30,13:30~16:00持《普通话缴费明细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到财务处缴费,缴费形式为刷卡方式。
四、考生信息采集
考生信息采集分为基本信息录入和影像信息采集两个部分。
1.考生基本信息录入的基本要求
(1)按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信息采集表《统一报名表》的要求录入考生信息。表中共需填写七项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以及出生所在省。
(2)性别、民族和职业按照下拉列表选择的方式进行录入;
(3)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且所填内容为文本格式;
(4)工作单位为“学院名称”加“班级名称”;
(5)职业按照下拉列表选择的方式进行录入并选为“师范生”;
(6)出生所在省参照《统一报名表》中的“模板资源表”表单,按照下拉列表选择的方式进行录入。
(7)填写示例如下所示: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业 出生所在省
马珍 654222199104111528 女 汉族 电子工程学院 通信0902 师范生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8)温馨提示:由于《统一报名表》格式固定,所以需在原件的基础上填写,否则用“psc照片助手”软件提取考生影像信息时会报错。
2.考生影像信息采集的基本要求
(1)考生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格式;
(2)考生相片比例建议为390*567像素(宽*高);
(3)每个考生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
(4)每个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如考生的身份证号码是120106199007180000,则该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即为“120106199007180000.jpg”;
(5)考生相片的背景色为浅色或白色。
(6)考生影像信息用“psc照片助手”软件从综合教务系统中提取,综合教务系统中缺失的个别考生影像信息,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联 系 人:教务处师范能力建设科 张洋老师
联系电话:28116979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