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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下半年普通话培训与测试报名的通知
2016-06-28 15:53     (点击: )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经与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协商,我校2016年下半年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将于11月初完成。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1.校本部2014级技校生源学生(五年制)可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2.高职部学生可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3.参加过普通话测试但成绩没有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4.本校教师、研究生可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二、测试时间:

115日全天

三、缴纳费用:

依据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关于天津市高等院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实施办法》(津语测〔201212号)要求,培训与测试需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培训费105/人,测试费25/人(教师测试费50/,补考学生测试费50/人),教材费35/人,共165/人(教师共190/人)。

(一)学生在我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收费标准

 

测试费

培训费

教材费

首次参加测试的在校学生

25元(必缴)

105元(必缴)

35元(自愿)

参加补测的在校学生

50元(必缴)

105元(自愿)

35元(自愿)

(二)教师在我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收费标准

 

测试费

培训费

教材费

首次参加测试的本校教师

50元(必缴)

105元(必缴)

35元(自愿)

参加补测的本校教师

50元(必缴)

105元(自愿)

35元(自愿)

四、报名程序:

1.网上预报名:本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298:007716:00,网上报名方法具体见附件1,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网上报名个人信息有误可在网上提交错误信息,若符合报名资格学生而无法在网上报名请及时与学院办公室教务人员联系。

2.网上缴费:只有参加网上预报名的学生才有资格缴费。网上预报名成功后,798:0071516:00学生通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202.113.244.86)缴费,未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注意事项见附件2

3.个人信息核对:教务处统计汇总已缴费的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信息核对表,请报名考生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报名信息核对表上签字,无签字者,视为未报名并删除报名信息。

4本校教师、研究生报名者需填写《普通话测试统一报名表——教师与研究生》(见附件3)。

5.各学院教务人员需要核对本次参加补测的学生以往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成绩,并填写《参加补测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表》(见附件4)。

五、培训时间:

1015日、1022日、1029日,共计培训3天。上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人:教务处师范能力建设科  张洋  齐沛

联系电话:28116979

附件1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2:缴费注意事项

附件3普通话测试统一报名表——教师与研究生

附件4参加补测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表

                                                    2016628

附件【附件2:缴费注意事项.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统一报名表--教师与研究生.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参加补测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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