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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2018-01-09 14:42     (点击: )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课程设计的质量,加强课题和设计工作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各学院在进行课程设计环节前,要结合课程的性质和要求,认真做好选题、指导、检查、答辩、评审等各项工作,保证课程设计环节的顺利进行。

二、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课程设计的情况规定设计的具体要求,或采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设计任务书和评审表(见附件)。

三、学生的课程设计书写格式要统一,使用A4纸张书写;图表、程序等折叠成A4,作为附件装订在文本后面。

四、课程设计的装订顺序为:

课程设计任务书、正文、参考文献、图表、程序等附件、评审表。

五、各学院在课程设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将课程设计作为实践教学档案保存三年。

 

 

 

 

 

附件【课程设计管理规定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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