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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24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TI杯)的通知
2024-05-06 16:56     (点击: )

 

根据《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天津市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通知》(津教政办〔2024〕37号)文件精神及《市教委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TI杯)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学生参加2024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TI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1.学校成立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前的准备、竞赛中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和赛后总结等工作。

2.学校设立分赛场,以“半封闭,相对集中”方式进行比赛。

二、竞赛报名

1.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学生可报名参赛。

2.报名以部门为单位、以参赛队形式进行,每队须由3名学生组成,可设1名指导教师。

3.根据2024年全国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TI杯)组委会要求及我校各参赛单位往届报名情况和竞赛成绩,原则上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限报23队,电子工程学院限报11队,工程实训中心限报17队,信息技术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各限报2队,各联合培养学生限报3队。

4.各参赛单位负责组织参赛学生登录学校学科竞赛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同时在5月14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文档(PDF格式)发送到教务处实训科。

三、竞赛安排

竞赛时间、送交竞赛作品安排及竞赛作品测评安排将根据2024年全国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TI杯)组委会要求进行。

四、其它事项

1.各参赛部门要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竞赛期间具体事宜。

2.各参赛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参赛队员进行培训与指导。

3.竞赛期间,各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竞赛题目的各项要求,不得与他人商量和交流,任何教师不得介入;学生可以离开赛场查阅各种有关资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用餐和休息。竞赛中如发现有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题等现象,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4.本次竞赛各参赛单位的成绩将继续作为下次参赛队数的依据。

5.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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