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概况 | 党建栏目 | 管理文件 | 招生信息 | 师范教育 | 下载专区 |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实践教学>>创新创业项目>>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03-25 15:29     (点击: )

根据市教委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精神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津职师大教务处发〔2014〕4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团队合作,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管理,积极组织申报。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优秀项目予以立项,同时根据市教委要求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到市级项目。

3.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0.2万元/项。项目经费支出要用于购置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实验用品、耗材、必要工具、资料费、复印费、打印费、上机费、调研费、差旅费等,其中调研费、差旅费不能超过总经费的30%。

4.对于所有“大创计划”项目,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报1项,不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低年级(四年制大二及以下、五年制大三及以下)学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无不及格科目。

5.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今后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大创计划”项目。

6.“大创计划”取得成果、发表论著时应标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校级),并注明项目编号。

7.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的《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信息表》(一份)和每个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训实验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彭友 联系电话:88181552

附件1: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016年3月24日

上一条:2016年我校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下一条:2015年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关闭窗口
热点关注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10    津ICP备05003099号 津教备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