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使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发挥学校资金的效益,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18〕35号)文件规定及《关于印发〈2020年财务预算及经费分配方案〉的通知》(津职师大发〔2020〕10号)中对经费预算执行的要求,学校将在2020年11月30日,回收2020年7月7日前发文结题的全部大创项目未完成执行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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