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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3-21 15:55     (点击: )

 

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18〕35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团队合作,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实做类项目

二、申报体系

大创项目继续实施国家、天津市、学校三级体系。学生需按要求申报校级项目;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学生填报材料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院级评审的项目进行校审,优秀项目予以校级立项;从批准立项的校级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市级、国家级项目评选。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即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低年级(四年制大二及以下、五年制大三及以下)在读学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无不及格科目、无在研项目。

2.每个申报项目需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是项目结题前非退休人员。创业类项目的指导教师须有一名具有创业或企业(行业)实践经历。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3.申报项目的执行期限分一年期、二年期两种,从2022年5月1日开始执行。

4.申报的项目不能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如已经取得知识产权的,须签订有关成果使用或转让协议;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需包括创业(商业)计划书及创业报告;创业实践项目的成果需包括完成企业注册或网上运营或众创空间入驻,以及创业实践报告或公司运营报告。

5.项目参与的学生中如果有未结题的市级、国家级项目,则该项目不能被推荐参评市级、国家级项目。

6.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项,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将不再允许参与大创项目。严禁将已立项的项目更改后再次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2022年我校继续通过网络平台上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进行大创项目申报,各教学单位需要在4月15日17:00前完成项目审核及排序工作,同时将本单位的《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信息表》打印并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训实验科并提交电子文档。

五、其它事宜

1.立项后的项目经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拨。

2.立项后的天津市级项目至少需完成核心成果(专利授权、软著授权、竞赛获奖、成果转让、发表论文)中的一项,国家级项目至少完成二项。发表的论文版面不能少于一版

3.结题后的项目经费原则上需要在六个月内完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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