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18〕35号)文件规定和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3年批准立项的且项目实施周期是一年的项目;2022年批准立项的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2022年批准立项且已经到期的大创项目。
二、工作形式
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采用线上提交、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中期检查
1.检查内容包括:
(1)按照项目认定书中的项目进度安排,项目从立项到现阶段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后期主要研究任务、进度安排;(3)附件中是否上传中期检查报告。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2)未取得任何阶段性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3)附件中未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的;(4)指导教师或教学单位审核意见与中期报告不符的。
3.教学单位中期检查审核完成时间:2023年11月30日。
4.中期检查前认定书未通过审核的将予以撤项。
5.对不能按要求、按时间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及所在单位将予以通报。
(二)结题验收
1.申请结题的项目需符合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其中国家级、天津市级项目须先提交项目成果且通过审核方能提交结题报告。
2.项目结题及项目成果提交的具体要求可到http://202.113.245.30/cxxl/index.aspx查看。
3.申请结题的项目需在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项目所属单位结题评审并提交到学校。
4.2021年立项的项目如果本次未能结题,将予以撤项。
5.未到截止时间但已经完成的项目可以申请提前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