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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验收2010年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1-10-10 11:21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教发〔20105),现将2010年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部门按下列要求认真做好组织验收工作:

   1、项目结题验收要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下载地址: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验实训科),以当时立项申请书所承诺的研究指标作为最后验收和鉴定的依据。项目申请验收时,要提交科技研究报告及相关成果(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新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科技创新实物和获得的相关知识产权证明等)。

   2、公开发表的成果要注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字样,成果人员排序要按贡献大小确定,不得随意乱定排序,更不能填入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

   3、请各教学单位在2011115前组织相关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和验收,并于20111110前将验收相关材料收齐交到教务处实训科。重点项目一式四份(包括验收申请表和支撑材料),一般项目只需提交验收申请表两份。

   4、如无特殊原因,所有项目均应按期结题。如项目研究遇到困难或因其他因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下载地址: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验实训科),延期时间最长为半年。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不能申请和指导下一年度的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

教务处

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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