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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2-27 09:33     (点击: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委高〔2018〕2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我校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能力为先的人才培养理念,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以高质量实验教学助推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变轨超车,支撑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建设内容  

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项目深度融合、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各项:
   1.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
   2.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  
   3.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
   4.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
   5.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
   6.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
   7.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
   8.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
   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三、建设方式  

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进行建设。鼓励高校联合申报,优先支持2019~2020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的专业类别,优先支持向中西部地区高校、特别是与天津签订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地区高校优先定向在线开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二年,期满将进行验收,合格后将被认定为“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施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预期效果、任务及目标的项目动态调整删减。学校对被确定的“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建设期内按校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认定,并资助经费2万元;对被认定的“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按天津市级教学改革项目认定,并资助经费3~5万元用于后续建设。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材料。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包括文本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文本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并排序的《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一份;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word2003版本文件一个,其命名格式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XXXX(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申报表.doc;《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一个。    

2. 材料提交要求。文本材料最晚于2019年1月14日下班前报到教务处实训实验科,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学校评审后,申报单位需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019年2月22日前重新提交打印签字的《申报表》五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3. 申报注意事项。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应为我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联系人:穆秋阳、彭友;联系电话:88181552;工作邮箱:2529924866@qq.com。    

 

附件【附件2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市教委关于开展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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