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实践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9月23日-9月26日)
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六项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2.抽查阶段(9月27日-9月29日)
教务处抽查,包括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文档是否建立以及文档内容是否齐全,查阅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记录等内容。
3.整改总结阶段(9月30日—10月11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六项检查内容提交总结报告及所有相应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六项检查内容逐项总结,其中没有落实情况的要提出整改措施或对策建议。
2.2019年10月11日17:00前,将加盖本教学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总结报告交至教务处实训实验科,电子版发送至穆秋阳AM。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