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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训、实验场所安全和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09-12 13:39     (点击: )

 

为认真做好实训、实验场所安全工作,进一步美化校园环境,迎接建国70周年和40周年校庆的到来,根据学校近期工作安排,教务处将全面开展实训、实验场所安全和卫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各教学单位实训、实验场所包括库房内易燃易爆品、危化品、大型仪器设备、水、电、气、实验(实训)操作台、地面、墙面、门窗、玻璃等涉及安全和卫生的各个环节。

(二)检查内容

1.安全方面:检查实训、实验场所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和落实情况;检查易燃易爆品落实“四无一保”和“五双”管理制度情况;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存放和安全使用情况;检查防火、防水、防盗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实验室使用记录和相关台账;检查自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

2.卫生方面:检查实训、实验场所的门窗、地面、墙面、陈列柜、桌椅、消防器材、操作台面等物品的清洁和整齐情况;检查实训(实验)室守则、安全教育、操作规范、门牌号、标志牌、张贴物等上墙内容是否做到美观大方,是否保持实训、实验环境安静、干净、整洁。

二、时间安排

1.2019年9月18日前,各教学单位做好实训、实验场所安全和卫生排查、自查工作。

2.2019年9月20日前,教务处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津职师大发〔2018〕25号)文件要求,严格遵循“全覆盖、无死角、查重点、重实效”原则,认真组织全员进行实训、实验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

2.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校“迎国庆、校庆,创建和谐美丽校园”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津职师大校办发〔2019〕10号)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充分动员,人人参与,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以更好的风貌迎接建国70周年和40周年校庆。  

3.各教学单位于9月18日下班前将自查表交至教务处实训科穆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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