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场所安全,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暑假期间实践教学场所安全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1. 要严格按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津职师大发[2018]25号)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确保实践教学场所的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关闭;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应按实际需要做好维护保养。
3. 对暑期开放实践教学场所及使用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场所清洁和空气流通,做好使用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工作;要对经常触摸的物品和实训实验设备定期消毒。
4. 做好暑期开放实践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使用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在实践教学场所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私用电加热设备。
5. 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所属单位、保卫处和学校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