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提升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以及《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2020〕3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度教学实践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采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18日)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序进行自查自纠。
2.学校抽查阶段(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1日)
教务处根据检查内容对各教学单位实践场所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
3.整改总结阶段(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5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六项检查内容提交总结报告及全部相关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检查工作并结合当前疫情,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做好实践场所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实践场所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保障我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2020年10月25日17:00点前,将加盖本教学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总结报告交至教务处实训实验科,电子版发送至穆秋阳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