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2006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补充细则(摘要)》要求,现将2006届毕业生申请学位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只因英语未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标准者,在毕业后一年内回我院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标准者,补授予学士学位(摘自津职技师教函[2002]5号)。
2、因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课程不及格而使不及格门数达到不授予学士学位者,在毕业后一年内回我院参加高等数学(全册)、大学物理(全册)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冲抵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不及格门数,达到授予学位标准者补授予学士学位(本条仅适用2003级及以前的学生)。
3、2006届毕业生中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同学可自愿申请参加教务处组织的申请学位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同学可直接到教务处办理报名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学位考试者每门课程只有两次考试机会。考试时间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安排在同一天,学生可在2006年9月20-28日和2007年3月20-28日申请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5、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报名、收费及考试时间按国家规定时间及收费标准执行。
6、参加大学物理、数学课程考试的考生须交纳考试费50元/门。
7、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请到校园网查询。
教 务 处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