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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的通知
2011-10-13 08:36     (点击: )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学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成绩。为配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我校将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工作。经与天津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协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本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由各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高职部由高职部团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范围

本次普通话水平考试报名范围为:

1. 校本部2008级(五年制)和2009级(四年制)学生可参加报名考试。

2. 高职部学生,2010级学生可参加报名考试。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报名阶段、报名核对阶段、培训阶段和测试阶段。

1. 报名阶段为:10月10日~10月14日,截至到10月14日下午15:00前报名结束,上交《统一报名表》(见表一)。

2. 报名核对阶段为:10月14日~10月19日,截至到10月19日下午15:00前核对完毕。

3. 培训阶段为:10月30日(周日)、11月6日(周日)、11月13日(周日)全天。(上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测试时间为:11月19日(周六)~11月20日(周日)(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缴费安排

1. 缴费款项:培训费105元/人、测试费25元/人、教材费35元/人,共165元/人。

2. 缴费时间:缴费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8日(周二)下午13:30~16:00,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费明细表》(见表二)和报名费到本校财务处缴费,请各部门提前清点核对费用数目。

五、注意事项

1. 《统一报名表》中有如下六项信息:姓名、身份证、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业。其中:性别、民族和职业都是下拉列表选择的方式录入;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且所填内容为文本格式;工作单位为“学院名称“加 “班级名称”;职业选为“师范生”。例如: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业

张 红  120101198901011234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测控0501  师范生

2.《报名费明细表》填好后,需到教务处师范能力建设科核对盖章后,方可到财务处交费。

3. 学生进行普通话报名需缴材料如下:

①近期红底1寸彩照3张,(听课证、准考证、证书各一张),由各学院、高职部保管。

②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供各学院、高职部信息录入时使用并保管。

4.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报名范围要求组织学生报名,超出报名范围的学生按报名无效处理。

5. 由于我校与天津语言文字委员会共同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时间安排已经确定,请各学院、高职部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组织学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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