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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转专业工作的安排
2008-04-24 00:00     (点击: )
 
      根据我校有关转专业文件的精神,2008年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1.根据我校“津工师教发[2006]13号”文件规定,学生转专业报名工作由学生现所在院(系)负责。各院(系)转专业报名比例在该专业当届学生总数的10%以内。
      2.凡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3.本次转专业报名时间为5月4日-9日。
      4.转专业笔试时间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各院(系)自定,面试时间由各院(系)自定。笔试科目中高等数学、英语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其它科目由转入院(系)组织命题和考试,并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交纳笔试费用50元/门,面试费用50元/门。
      6.各院(系)在考核(笔试、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将考核结果、拟同意转入专业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审核的名单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全校公示,无异议者批准转入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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