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7~2008学年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车工、钳工、汽车维修工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我校《实训教学工作规范》、《实训教学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津工师教发〔2006〕25号)及《关于高级技校生源本科学生实训课程结课考核的有关规定》(津工师教处发〔2007〕37号)文件规定。现对技本、高技本学生实训课程考核及格线作如下规定:
一、以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我校2008届毕业生进行的职业技能鉴定成绩为实训程结课考核成绩。
1. 技本学生高级工技能训练课程及格线定为50分。
2.高级技校生源学生技师技能训练课程及格分数线为:应知理论考核成绩60分;操作技能考核成绩50分。
二、凡技能训练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可在毕业前申请重修培训后再次进行鉴定,再次鉴定成绩仍未达到上述分数线要求的学生按学校院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