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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的通知
2021-04-29 13:48     (点击: )

 

根据《市教委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TI杯)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学生参加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1.学校成立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前的准备、竞赛中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和赛后总结等工作。

2.学校设立分赛场,以“半封闭,相对集中”方式进行比赛。

二、竞赛报名

1.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非2021届毕业的在校本科、高职学生可报名参赛。

2.报名以部门为单位、以参赛队形式进行,每队须由3名学生组成,可设1名指导教师。

3.根据天津市教委文件要求、我校各参赛单位往届报名情况及竞赛成绩,各参赛单位参赛队数限制为: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限28队,电子工程学院限18队,工程实训中心限14队,信息技术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各限2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限4队,联合培养学生限2队。

4.各参赛单位须在5月12日下班前,负责组织参赛学生登录学校学科竞赛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同时将报名表加盖公章报到教务处实训科并提交电子版。

三、竞赛安排

1.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时间为8月4日(星期三)8:00至7日(星期六)20:00。

2.8月8日7:00集中送交竞赛作品,要求每队一人随行。

3.8月9日至12日竞赛作品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8月16日8:00至15:00对天津赛区上报全国的优秀参赛队进行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竞赛期间,各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竞赛题目的各项要求,不得与他人商量和交流,任何教师不得介入;学生可以离开赛场查阅各种有关资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用餐和休息。竞赛中如发现有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题等现象,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2.本次竞赛对同一学校同等级获奖数目设置限制:同一题目一等奖不多于3名,二等奖不多于4名,三等奖数量不限。

3.本次竞赛各参赛单位的成绩将继续作为下次参赛队数的依据。

4.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市教委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IT杯)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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