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语四级考试时间:6月12日上午9:00-11:20,英语六级考试时间:6月12日下午15:00-17:25。日语、德语、俄语四级:6月12日9:00-11:10,日语六级:6月12日15:00-17:10。四级考试8:20进入考场,六级考试14:20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即上午9:00,下午15:00后,禁止考生入场。
2. 考生熟知《2021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并按照须知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事项。
3. 考生必须携带三种证件参加考试,三种证件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参加考试。其中《准考证》为必备证件,缺失将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的学生应提前到学院办公室开具考生证明代替身份证。准考证要求字迹、照片清晰,正反面干净整洁,不可涂写刻画,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 考生自带耳机、必要的文具。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智能穿戴设备)、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否则以违纪作弊处理。手表等计时工具应放在桌面,不要佩戴在身上。
5.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6.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用HB-2B铅笔涂黑。必须在规定的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一律无效。
7. 凡考生出现以下行为视为违规行为:1.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2.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3.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4.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5.CET相关规定中规定的违规行为。
8. 考试中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和手势。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按校纪校规处理。
9. 考试结束铃声响时,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子上,待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10. 考前有两次试音,分别为6月4日16:00-16:40和6月8日12:30-13:30,听力调频为72.6MHz。耳机维修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11日,地点为办公楼(设备处平房)。
11. 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近年来,由于缺考考生数量较多,造成多个考场浪费。故凡无故缺考的考生将取消下一次四级考试的报名机会。我校考场有限,请各位考生珍惜考试机会,按时参加考试。
若发现考试中存在请人代考、替考以及其他作弊行为,可监督举报相关情况,举报电话:
28116978
或
88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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