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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的通知
2023-05-09 07:50     (点击: )

 

根据《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通知》(津教政办〔2023〕23号)文件精神及《市教委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TI杯)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学生参加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1.学校成立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前的准备、竞赛中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和赛后总结等工作。

2.学校设立分赛场,以“半封闭,相对集中”方式进行比赛。

二、竞赛报名

1.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高职学生可报名参赛。

2.报名以部门为单位、以参赛队形式进行,每队须由3名学生组成,可设1名指导教师。

3.根据全国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组委会要求、我校各参赛单位往届报名情况及竞赛成绩,原则上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限报24队,电子工程学院限报12队,工程实训中心限报15队,信息技术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各限报2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限4队,各联合培养学生限报3队。

4.各参赛单位负责组织参赛学生登录学校学科竞赛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同时在5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文档(PDF格式)报到教务处实训科。

三、竞赛安排

竞赛时间、送交竞赛作品安排及竞赛作品测评安排将根据天津市组委会要求进行。

四、其它事项

1.各参赛部门要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竞赛期间具体事宜。

2.各参赛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参赛队员进行培训与指导。

3.竞赛期间,各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竞赛题目的各项要求,不得与他人商量和交流,任何教师不得介入;学生可以离开赛场查阅各种有关资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用餐和休息。竞赛中如发现有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题等现象,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4.本次竞赛各参赛单位的成绩将继续作为下次参赛队数的依据。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市教委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TI杯)天津赛区竞赛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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