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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级初赛的通知
2023-07-07 16:09     (点击: )

 

依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项目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高函〔2023〕7号 )、《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的通知》(津教高函〔2023〕17号)文件部署,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级初赛。本次比赛由教务处主办,学工部、研究生处、校团委协办,经济与管理学院承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 竞赛组织

(一)成立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工作。

(二)成立竞赛专家组,负责竞赛项目的指导和评审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其他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四、竞赛报名

(一)参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允许跨学校、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参与者;每个人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二)所有参赛团队报名,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按要求报名;本科生参赛团队还需要由负责人登录学校“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202.113.245.30/xkjs/)按要求报名。本科生团队信息填写两处必须一致,信息不一致时,以学校系统填写的为准。

(三)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数量要求:根据天津市要求结合各学院学生数量,各学院要按布置完成。

(五)2022年立项的国家级、天津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须参赛。

五、赛程安排

(一)第一轮比赛: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二)第二轮比赛:2023年7月4日

(三)第三轮比赛:2023年7月8日

六、奖项设置

比赛按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职教赛道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七、其他

组委会办公室工作联系人:张波。      

 

附件【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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