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李超转专业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修订)》(津职师大发〔2020〕89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职师大发〔2018〕38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转入学院考核,报教务处审核后,批准李超(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学号0113211109,2022年9月参军入伍,2024年9月退役复学)转入机电技术教育专业机电2311班学习。现将转专业学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止(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反映至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2-28189102。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