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修订)》(津职师大发〔2020〕89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职师大发〔2018〕38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转入学院考核,教务处审核后,拟同意冯炜豪等104名学生自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起,转到新专业学习,现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反映情况需使用真实姓名、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事实要清楚。
受理部门:教务处学籍科 电话:022-28189102
教务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