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09年1月5日至9日进行,具体的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学期期末考试自1月5日开始,1月9日结束。
2.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申请缓考的学生须填写专用申请表,经任课教师确认有无参加考试资格后,再逐级审批备案,于开考一周前报教务处考务科。缓考科目与开学初重考同时进行,学院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4.考试前两周开始印刷试卷,请各院(部)教师提前作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和保密工作。
5.由本院(部)教师任课的试卷在本院(部)办公室发放、领取;由交叉院(部)教师任课的试卷在考场所在地的教师休息室[B楼(二楼)、C楼(三楼)]发放、领取。
6.监考教师要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张贴考场座位示意图,隔行隔列安排考生座次,监考教师要宣读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后把“考场记录”交所聘院(部)的办公室。
7.各院(部)负责本部门学生的监考工作。
8.考生成绩实行网上报送,任课教师在网上登录成绩前请务必核对学生名单,若有异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确认。登录成绩确认无误后,提交、打印成绩单并签字,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任课教师留存,一份上交教务处,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留存(具体登录方法见《网上成绩录入和报送管理办法》)。
9.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单于1月12日下午3:30~5:00由各教学单位办公室统一交教务处考务科。
10.成绩单收缴期间,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秘书须在本部门办公室值班,以便在清查成绩单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