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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 时间:2011-12-14 作者: 点击:

     

    1、四级考试8:30进入考场,六级考试14:30进入考场,随即开始试听声音。考试开始即(上午9:00,下午15:00)后,禁止入场。

    2、学生考试必须持“大学英语四六级准考证”参加考试,请妥善保管好此证件;教务处将于1215日上午900-1100,为不慎丢失该证件学生集中补办准考证,届时学生持学生证(或考试证)到教务处考务科补证,其它时间不再办理任何补证手续。考试时无准考证严禁进入考场。

    3、学生持有准考证外,必须携带身份证、校内考试证(或学生证),二证缺一不可,若缺失任何一证考前必须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考试证明”。

    4、考生自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直尺。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文具。不准携带纸张、书籍、文曲星、手机和其它通信设备及一切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否则以作弊处理。手表等计时工具应放在桌面,不要佩戴在身上。

    5、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必须在规定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一律无效。

    6、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

    7、听力结束后,严禁头戴耳机。

    8考试中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和手势。

    9、考试期间,不得外出。

    10、考试结束,应立即停笔,将试卷扣放在桌子上,待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11耳机请用高质量的新电池,否则可能影响听力效果。

    12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欢迎同学们监督举报考试中请人代考、替考以及其他作弊行行为,举报电话: 28116978或88181030。天津市考试院考试期间举报电话为:23769061。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考场安排分布广泛,分别在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十二、第十六教学楼。第十二教学楼为综合楼,是电子、机械学院所在楼宇,第十六教学楼为高职部教学楼,地点在高职部校门进门右手的第一座灰白色楼宇。请各位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提前熟悉考场位置,避免找不到考试地点耽误考试。

 

 

 

电话:022-88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