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教发〔2011〕1号) 文件要求和本学期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决定组建第二届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现就学生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凡热爱职业教育、立志成为优秀职教师资且学习习惯好、学习能力强、入学时为理科生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 电类实验班:拟选择2011级高中生源学生,以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为主,其它专业学生可以自愿报名。
2. 机类实验班:拟选择2010级技校生源学生,以机械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为主,其它专业学生可以自愿报名。
二、选拔标准
依据我校《关于我校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生源选拔的意见》(津职师大教发〔2011〕2号)的文件规定,选拔标准如下:
1. 热爱职业教育,有志从事职业教育事业;
2. 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综合素质优秀;
3. 学习勤奋,基础扎实,在校成绩、高考成绩良好;
4. 选拔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优秀;
5. 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6.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性格开朗,爱好广泛,应变能力强,善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7. 思维敏捷,积极实践,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8. 仪表端庄,男生身高在1.6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在1.55米及以上。
三、选拔程序
1. 报名:截止到6月19日下午17:00
报名有学生自愿报名和教师推荐两种形式。申请或推荐者可根据选拔对象和选拔条件将申请表或推荐表报送所在学院,学院根据选拔标准进行初选,初选名单确定后连同学生在校成绩单一起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公布参加综合测评名单。
2. 综合测评:6月23日、24日
已通过初选的学生,准予参加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包括教育与教师常识测试和综合思维能力测试,由职教学院负责组织命题、阅卷和成绩汇总工作,教务处组织测评及时间安排。综合测评成绩单报送学校领导组审核后由教务处公布参加面试名单。
3. 面试:6月30日、7月1日
实验班所在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对入围面试学生进行面试。具体事项见面试方案。
4. 录取:7月6日
依照面试成绩50%、学分绩30%、综合测评20%计入最终成绩,参考高考成绩,学校领导组和实验班工作组共同确定实验班学生名单,并向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学生进入实验班学习。
根据实验班组建工作的不同阶段,教务处将出台宣传动员方案、综合测评方案、面试方案。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