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经费管理
项目实施后拨付项目金额的6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项目金额的40%。
七、工作分工
1.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细则的制定。负责制定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活动的办法,负责实施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的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协助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工作。
2.工程实训中心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内容包括: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与遴选,安排专业导师指导学生团队,并会同其他部门与单位进行项目的评审立项。
3.经济与管理学院充分发挥专业和师资优势,负责实施创业训练项目。内容包括人员的培训,创业政策指导与咨询,开展创业计划竞赛等。
4.校团委负责组织大学生开展“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5.科产处负责协助做好学科基地平台向学生科研活动开放的相关工作及负责大学生创业项目的专利认定、技术支持、成果转化等工作。
6.财务处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基金的募集、发放、审核及日常工作。
7.各二级学院是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主体,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各项校级活动,根据学校委托承担面向全校的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面规划和组织开展院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