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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14-05-29 作者: 点击:

根据《实施大学生创新企事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津职师大教务处发〔2014〕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为强化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鼓励我校大学生以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锻炼和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于教育部和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经费和学校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及创业训练与实践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规划,协调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持项目的实施,为学生参与项目研究与实践和教师参与项目指导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工部、团委、各教学单位、财务处、科研处、设备处等单位的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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