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正文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14-05-29 作者: 点击:

 

第四条 成立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专家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由各类学科专家和企业专家组成,由领导小组聘任。主要职责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提出论证意见;参与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指导学校开设与创新创业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类课程;提出其他咨询性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各学院(部)成立以主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和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办公室主任、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项目类型

第六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第七条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第八条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第九条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电话:022-88181030